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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将对776名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

发布时间:2020/12/10 17:53:45

 呼和浩特新闻网12月9日讯 据《呼和浩特日报》报道(记者 吕会生)12月8日,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我区有关全国、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情况,以及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有关内容。

发布会透露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将于12月10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,对2016年以来在各行各业作出突出贡献的525名自治区劳动模范和251名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。据了解,这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紧密结合自治区三大攻坚战、高质量发展和重点领域、重点项目,将奋战在经济发展一线、科研创新尖端的优秀劳动者作为重点,并设置了130个专项领域名额。评选过程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。自治区劳模评选中,要求企业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总数的45%,比上届提高了5个百分点。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超过总数的5%,比上届降低3个百分点。所有人选均从基层单位履行民主程序自下而上产生,自治区劳模表彰工作筹委会办公室从民主程序、荣誉基础、比例结构、人员身份等方面对推荐人选严格审核,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分别征求了自治区纪委监委、公安厅、人社厅、生态环境厅、应急管理厅、税务局、市场监管局等11个单位意见,同时征求了筹委会各委员意见,确保全国、自治区两级劳模人选具有广泛的先进性、代表性、群众性。

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,我区41名全国劳动模范、20名全国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。61人中,包括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28人,农牧民13人,机关事业单位20人。